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偶像 逛了几天景区之后,余意在航大的书店买了一直漂亮的签字笔。 (6 / 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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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神清气爽的从厕所里面出来,贝拉已经给他点好了一大杯热可可和蛋糕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黑毛子还没走,站在一边喝咖啡。

        见到余意出来又来向她兜售货物,他从怀里拿出一个镶金的玉手镯,说是中国的首饰,1000美金卖给她。

        金镶玉的手镯一般都是玉手镯有了残破,金子是用来遮盖破损的。余意不喜欢,说是太贵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黑毛子急了,又拿出一个白玉手镯给她,并且指天发誓的说这是他的一个邻居因为家里揭不开锅了,拜托他卖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给钱就卖,200块美刀就让她拿走。

        余意拿着那个手镯仔细观察。手镯洁白,温润,无暇,摸着非常油润,水头足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把咖啡馆免费提供的凉水浇在镯子上面,玉体滴水不沾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也不还价,直接掏出200元美刀放在桌子上,示意黑毛子自己拿。

        黑毛子见她掏钱掏的这么爽快,有点后悔卖得便宜了。磨磨蹭蹭不拿钱,想加点钱,或者让她把他手里金镶玉的镯子一起买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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