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三章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(13 / 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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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林家的乘龙快婿已到账!”
再后来于青周岁之时,林景带着夫人和女儿来了一趟越州,便正式定下了于青和其女儿的婚约!
“但是……”于青眼神复杂的看向沉长明:“按照我姐所说,当年林伯父的二女儿被真武剑派的掌教收为弟子后,这桩婚事便……”
林景的二女儿,也就是于青的未婚妻,在六岁的时候被真武剑派的掌教真人李长生一眼相中,收为了嫡传弟子。
修道无岁月,
林景担心误了挚友之子的终身大事,便去书一封和于世朗说明了情况。
而当时林景的小女儿已经出生,年龄上仅比于青小三岁。
于是依然存了要结亲的两家人,便将这桩婚事的女方改为了林景的小女儿
也就说……实则和于青定下婚约的应该是林景的幼女。
而沉长明的那位师侄女,是林景的二女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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